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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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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文章作者: 宏森环保

   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污染严重。自然成因、工矿业“三废”排放和农业面源污染等因素共同造成了土壤污染。当前,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存在法律法规缺失、监测水平滞后、标准不健全、技术不成熟、资金短缺等问题。因此,必须转变发展理念,加强源头控制;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标准体系;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环境监测;实施分类防治,开展土壤修复;加强科技攻关,推进示范工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综合防治土壤污染。  

  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局部地区污染严重 
  (一)我国土壤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 
  南方土壤污染的生态风险高于北方。北方地区,如内蒙古及长城沿线区、黄土高原区、甘新区和东北等农业区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粮食安全性较高。由于有色金属矿分布密集,土壤自然本底重金属含量较高,西南碳酸盐岩地区、中南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范围较广。以大型重污染企业、工业企业遗弃污染地、各类废弃物堆放场、大型采矿区以及工业园区污染为中心,存在着若干土壤污染严重的局域点。 
  (二)耕地正成为土壤污染的重灾区,呈无机、有机复合污染的局面,其接纳和自然净化能力已接近或超出极限 
  综合农业部2002年、2003年、2004年、2011年四次调查,总调查面积4382.44万亩,超标面积446.79万亩,总超标率为10.2%,其中镉污染较为普遍,其次是砷、汞,再次是铜、铅。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我国中东部农耕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适宜进行农作物安全种植的一类和二类土壤占87.8%,三类和超三类土壤约12.1%,约1.2亿亩土壤存在潜在的生态风险,不适宜进行农作物安全种植。 
  (三)全国大中城市土壤普遍存在汞、镉、硒、铅、铬、砷、镍、锑、锌等污染,复合污染严重,生态风险值得关注 
  城市工业区污染企业搬迁、采矿区残渣不合理堆放等引发的土壤污染问题已相当严重。其中汞、镉已达中等污染程度,较高值高达15.4毫克/千克和90.9毫克/千克。污染面积超过100平方千米的城市有上海、沈阳、昆明、贵阳、太原、西安、长沙、武汉和广州。 
  (四)土壤污染类型以无机型污染为主,有机型污染次之,复合污染型比重较小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2012年监测农田区点位超标率为17.4%。其中主要无机物污染点位超标率为镉7.5%、镍4.7%、砷2.3%、汞2.3%;主要有机污染物点位超标率为滴滴涕2.0%、六六六0.9%。 
  值得关注的是,当前我国土壤污染呈转移扩散之势,出现了由工业向农业扩散、城区向农村蔓延、地表向地下渗透、上游向下游转移、水土污染向食物链延伸的趋势,逐渐积累的污染导致环境事件的频发,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已刻不容缓。 
  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关于土壤保护仅有一些零星规定,而且条款分散在不同法律中,细则缺乏、难操作。如《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污染物指标偏少,缺少有机物指标,无法满足土壤污染控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且未考虑土壤种类和母质复杂性,就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以总量为基础。缺乏居住、工业建设项目中相关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依据标准,缺乏居住、农田、采矿用地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 
  (二)监测水平滞后、调查精度不高 
  部分地区缺乏监测的仪器和人员配置,基本农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监测站点布置过少、监测项目少、监测数据流通信息不畅、专业技术人员和资金投入不足等多方面问题。目前,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区域性土壤调查采样密度为1点/平方千米,每4平方千米获取的样品组合后进行分析,只有局部有加密采样。所获得的土壤重金属数据虽然从宏观上获得了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概貌,但由于采样密度较小,难以精确圈定土壤重金属污染的分布范围,不足以精确掌握各地区土壤污染的强度。 
  (三)标准体系不健全 
  从实际情况看,不同用途土壤的健康风险和生态风险的控制要求均不同,相应的修复标准和治理措施也大相径庭。目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仅有笼统的土壤概念,现行的土壤污染分类、治理标准体系均不完善,尤其是缺乏污染修复以及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致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依据和指导。现行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主要是针对农用地土壤镉、镍、砷、铜、汞、锌、铬、铅等重金属和少量有机污染物,不仅缺乏针对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标准,而且缺少其他严重影响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的指标如锑、钨、锡等元素与大量的有机污染物指标。此外,也未建立用于污染土壤风险识别和风险预测的土壤环境质量指示值或指导值,缺乏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控制修复技术的相关标准。 
  (四)修复技术不成熟 
  现有的污染修复技术大多还处于实验阶段,有些只适用于实验室的小规模实验,与工程的实际推广尚有一定的差距。其中,物理治理方法花费巨大,化学修复方法容易引起土壤质量下降,生物修复方法耗时太长。修复污染物种类单一,修复效率低,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整体性,无法满足成因复杂、元素物理化学性质差异大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的复合污染的现状。而且,现有修复技术成本较高,修复设备与药剂大部分仍依赖进口。 
  (五)防治资金短缺 
  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需求量很大。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场地,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社会资金难以进入。加上一些企业由于年代久远,企业改制、产权关系、债权债务、工农关系等历史问题十分复杂,搬迁及治理费用高,就业安置补偿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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